如果你有一支铅笔

我幼儿园还没毕业呢

失命

阿汪是只猫,今年大概四岁。


之所以叫阿旺,是因为小智捡到它时,它正和一只野狗汪汪对叫。

小智是附近小学的学生,瘦瘦矮矮的,常年是营养不良的样子。

都说猫以大橘为重,阿汪也不例外,从不到巴掌大的奶猫到蜷起身子都有小智头那么大的大块头,阿汪只花了半年,之后的日子,都是小智在逼着它减肥。


它是只有灵性的猫,每天能定时叫小智起床,当然晚上要猫粮的时候更为准时。

中午家里没人在家,阿汪会自己翻出去找隔壁孙大爷要点小鱼干,孙大爷当了一辈子猫奴,到老了却只有猫能陪着他。

隔三条街的武奶奶家里也是个好去处,那里牛奶像是喝不完一样。

下午等天稍凉些,阿汪会悠悠哉哉地叼着盒牛奶,到自家隔壁的巷子里,喂两只小奶狗。

那是以前和它对叫的野狗的崽,那只野狗后来饿死了,死之前,把两只奶狗叼到小智家门口,附带的,还有半袋快发霉了的狗粮。

奶狗貌似吃不了狗粮,可那野狗最后饿死也没动上半口,那天下着雨,阿汪记得,云层灰蒙蒙的,它在野狗耳边轻轻汪了一声。

小智把野狗埋在院子里,妈妈不让养小狗崽,阿旺就把它们放在巷子里小盒子中,自己每天用牛奶喂它们。


孙大爷喜欢唱戏,阿汪有时候见他家吊嗓子的时候,会莫名其妙停住,哽咽着再唱不下去,阿汪是只猫,自然没听过霸王别姬,也不知阴阳两隔别离苦。

大爷年轻时是炼钢工人,一生里最骄傲的事情就是娶到了自己的挚爱,那让孙大爷一生都心系于她的人,虽然阿汪不知道她叫什么,可邻里之间总无意间提及,在孙大爷不在的时候。

大爷有个儿子,隔天差五就回家一次,不是说他有多孝顺,而是在外面混不下去了。

阿汪见过那儿子,染着黄毛,比阿汪自己的毛还要黄。


又说武奶奶,那就要幸福的多,女儿像是嫁了个好人家,虽然五六年都不怎么回来看看,但奶奶自己也算有个事在委员会做,算不得孤独寂寞。

那天早上,阿汪送小智上了学之后,就翻到了孙大爷家里,大爷年轻时就喜欢猫,到老了也有猫来陪伴,这样挺好。

阿汪这样想着,蜷起身子,发出咕噜声。

孙大爷见了,又眯着眼睛,撸了两下阿汪的小脑袋。

外面似乎开始嘈杂起来,有很多汽车的鸣笛声和人群说话的声音,阿旺睡不着了,大爷见阿旺醒了,就把阿旺抱到外面,随便凑个热闹,一看,是武奶奶的女儿回来了。

阿旺第一次见到武奶奶的女儿,穿着夸张的皮毛,把嘴唇涂的像刷过新漆的红墙,脸上又透露着不自然的白。身旁凑了一大堆街坊,她正眉眼飞舞与邻里交谈,吐沫星子横飞。

阿旺对这个红白墙没什么好印象。

可做猫嘛,总是要喝牛奶的,没有牛奶的猫生是不完整的,于是它转头蹭了一下孙大爷,就慢慢悠悠的走向武奶奶的家门口。

这是个老式小区,没有电梯,武奶奶家住二楼,还没挤过人群,阿汪就听到那红白墙在抱怨没有电梯不方便,阿汪觉得,她长了两条腿像摆设。

还是武奶奶帮女儿把各种颜色的行李拿上家的。

后来阿旺在门口挠门,是红白墙开的门,她皱着眉,口里嚷着哪来的流浪猫,就把门狠狠地关上了。武奶奶急匆匆的又来开门,带着袋牛奶,蹲着门口对阿汪说:

“阿旺啊,今天我闺女回来了,她猫毛过敏,赶明啊,你再来怎么样?”

阿旺垂下来头,晃晃悠悠的回去了,它怎么也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人对自己的毛过敏。

大概过了两三天,阿旺对时间一直没什么概念,那红白墙的丈夫也到了。邻里又在日常中多了份话题,像是这男人的车如何如何好,怎么怎么贵,那样那样奢华,阿旺不懂这个,只知道那个车子能换很多很多的小红票,而这个小红票能换很多很多的小鱼干,多到自己两年都吃不完,也可能是两年半,阿旺从来对数字没什么感觉。

阿旺见男人也是西装革履,看上去年纪不小,总是带着一丝笑意,阿旺见过那笑,是它抓不到的老老鼠的笑。

大概就是那老老鼠到的下午,武奶奶死了,心脏病发作。

在与她女儿争吵过后,在那西装革履的老鼠气冲冲地离开之后,在红白墙歇斯底里地吼叫之后。

在阳光不再明媚的时候。

武奶奶,一个人倒在了家里,像是到了一定年纪,情绪就变成了有额度的限量品,透支的代价很高昂。

后来新闻报道的说是那红白墙的女儿连同那老老鼠的丈夫逼武奶奶拆掉家乡的祖宅,以配合老老鼠公司的对其的经济开发,奶奶死活不同意,于是就起了争执。


阿旺觉得自己少了些东西,但绝不是少了牛奶这种,而是更深的,更让它难受的。


后来小智毕了业,进了初中,虽是长了些个头,但仍是瘦弱。好在学习不错,长相也愈发清秀,若是长成了,肯定会有不错的人生,认识的人都这么说小智。

小智妈妈还是不同意养狗,可两只小野狗越来越大,小巷子已不是他们的容身之所,小智把他们托付给孙大爷,至少算有个归宿。

大概在小智初中毕业的时候,孙大爷的儿子终于回了趟家,不过带着几百万的负债,一头黄毛也似乎没那么鲜艳了。

孙大爷只能买了房子替儿子还债,可剩余的部分,孙大爷和那黄毛也无计可寻,往后常常可以看到孙大爷在小区里捡破烂,天黑了就与两条野狗睡在楼道之中。

先头说过,这是个老式小区,没有门禁卡,楼道门也年久失修,必须用力才能关紧,而孙大爷那个楼的居民都会特意留个门方便大爷进入。

没人想到这个年代还会有穷凶极恶的小偷入内,可无论时代的光芒多么强烈,在没人注意到地方总会有阴影产生。

小偷的迷药似乎过了期,也或许是孙大爷命中注定,在那猥琐的人翘门时,孙大爷在梦中惊醒,带着狗拼命的阻止

小偷死命的捂着大爷的嘴,也顺手对着大爷的后脑和一只大狗后颈敲了一下,他只是想把人和狗敲晕,再逃之夭夭,可没成想即使被闹醒的邻居飞快的把大爷送去就医,也没救回这条悲惨的性命。


大狗也没活下来。


小智跟妈妈长谈许久,才可以去养剩下的一条小狗。

那年暑假,小智靠送牛奶来负担一猫一狗的费用,每天四点半就起床,在太阳还没升起时就骑着自行车穿梭于大街小巷。

后排则坐着他的狗,小智管它叫阿喵,因为它算是阿旺养的。阿喵每天得出来溜溜,所以就坐在自行车的后排。

是盛夏时分吧,城市里愈发纸醉金迷,可能与时节没什么关系,反正夜里总会有人在一场酒局大醉酩酊。

于是当醉酒者为他的爱车打着火,在马路中穿行时, 酒精麻痹了他的大脑,让他昏昏欲睡,让他失去灵敏。

在一个十字路口,醉驾的车子无视红灯,狠狠地碾过小智和他的自行车。


小区的人大都搬离了。小智的父母也离开了这个惹人悲伤的地方,只有阿旺不肯走,它每天中午都要去那些它熟悉的地方,可熟悉的人一个都不在了。

哪天午后,在阿旺被捡到的地方,它找了个位置慢慢地躺下,都说猫有九条命,阿旺算了算,武奶奶,孙大爷,小智,三条野狗,剩下一条还天,一条归地,最后,它在太阳的余晖之中,失去了最后的性命。

                                                        ——《失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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